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是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、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的残疾人事业团体,履行“代表、服务、管理”职能,业务上接受有关部门指导。
其机关主要职责是: (一)听取残疾人的意见,反映残疾人的需求,沟通政府、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,宣传残疾人事业,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。 (二)团结、教育残疾人遵纪守法,履行应尽的义务,自尊自信、自强自立,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。 (三)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残疾人康复、教育、劳动就业、扶贫解困、文化、体育、科研、用品用具供应、福利、社会服务、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,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。 (四)协助政府研究、拟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、政策、规划和计划,对有关残疾人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。 (五)负责残联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,指导和协调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开展残疾人服务活动。 (六)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。 (七)承担省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,承办省委、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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